各區(開發區)建設局,各有關建設、施工、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單位:
為適應當前大氣污染防治和環境保護以及造價管理市場化改革新要求,保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完善安全文明施工費的計價及其管理,結合市場實際,經研究,決定調整全市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部分專業工程費率,并對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費用和智慧工地實施費用提出計算辦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安全文明施工費調整
經測算,安全文明施工費在2018年《湖北省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定額》取費標準的基礎上,房屋建筑工程上調16.89%,市政工程上調17.07%,其他專業不調整。
二、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費
根據《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試行)》建市〔2019〕18號、《省住建廳關于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9〕27)、《市城建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武城建〔2019〕62號)等文件規定,實施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所需費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費。招投標時以建設項目為管理單元確定的套數,每套暫按含稅價15萬元單獨列入,為不可競爭性費用,單獨開支,專款專用。結算時按監理和建設單位核準的實施方案,據實結算。
三、智慧工地管理費
為推進全市“智慧工地”建設,按有關文件規定,實施智慧工地管理所需費用納入工程造價。投標時按招標文件要求計算,結算時按監理和建設單位核準的實施方案,據實結算。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此前已進入招標程序或依法已簽訂施工合同及已開工的工程,發承包雙方可依據工程實施的標準化方案進行相應調整,并及時簽訂補充協議約定其調整原則和方法。
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和有關建議請及時反饋武漢市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管理站。
武漢市城鄉建設
2019年8月9日